关于办理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毕业申请的通知【最快一年半毕业】
关于办理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毕业申请的通知【最快一年半毕业】
办理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毕业申请的通知 广州市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的申请工作将于6月15日-19日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州招考网认真阅读《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网址:http://www.gzzk.cn/zxks/bydj/201411/t20141121_22038.html),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毕业登记申请,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6月15日-17日,考生个人网上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不能选“广州市区”。(二)毕业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 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三、特别提醒
(一)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申请的助学组织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二) 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经省自考办核查后,如果前置学历信息为初审不属实的,不能办理本次毕业登记手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查询。附件: 1.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2.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
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荔湾区6月18日-19日 龙津东路822号之一侨光财经专修学院81872509
越秀区6月17日-18日 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成教大楼14楼87678002
海珠区6月18日-19日 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一楼84472554
天河区6月18日-19日 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38622793
白云区6月18日-19日 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86367165
黄埔区6月17日 黄埔区大沙东路32O号(黄埔区党校内)82390026
番禺区6月18日-19日 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1室84641646
花都区6月18日-19日 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楼7楼36898748
南沙区6月18日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C栋3楼教育局34683331
萝岗区6月17日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206室82116638
增城区6月17日-18日 增城市荔城街侨中路增城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一楼32823152
从化区6月17日-18日 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侧87930461
说明:毕业初审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附件2
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要求办理毕业时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备注
A08030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
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A080602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
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A100701护理学专科
仅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
仅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4月起不接受新生报考,2011年1月停考。
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
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注册护士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报考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和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获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成绩表须从工作单位或原毕业学校复印,必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